菲拉货运还专业从事第三方转口贸易运输业务,我们知道,欧盟、美国等国家,为了保护当地的行业,对进口自我国的很多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我国的产品很难打入当地的市场。为了解决客户贸易壁垒,我司利用与国外代理良好合作关系在孟加拉国、香港、马来西亚 新加坡、泰国,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由这些第三国出具的全套文件(如FORM A/CO, B/L, INV, PL等)、换柜、再重新报关出口到目的国,目的国清关用的是第三地的全套文件,这样高额的反倾销税就可以有效规避掉。公司运营诚信服务专业,出具第三国文件真实有效,费用合算优惠,服务安全保障。
第三国文件作用:采取中转出口方式,免配额,不受设限,规避反倾销税,目的国关税降低。
一.目前可出具第三国原产地证的产品种类:各类服装,鞋,帽,布匹,塑料袋,陶瓷制品,电视机,灯具,自行车等。上述产品仅限于在新加坡中转或者在马来西亚巴生港中转(做马来文件)以及阿联酋迪拜中转(做中东文件),目的国为美国,欧盟国,南非,埃及,土耳其,克罗地亚,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需要做第三国文件的国家。
二.转口港:新加坡(PSA PORT)/马来西亚巴生港转口货物需要在新加坡或巴生港由我们的合作代理机构进行中转换柜。
三.出口文件出具国:马来西亚文件/印尼文件/孟加拉国文件/伊朗文件由代理出具FORM A或C/O,BV-CDV,工厂证明(生产报告+产能报告),KII,1/V,P/K等文件。
四.用途:上述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在欧盟,美国,中南美洲等国家,大多已受到“配额”,“反倾销”,“特保”,“设限”。出具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便于进口商在本国清关,规避“反倾销”关税。其中做马来西亚文件,印尼文件,孟加拉国文件,国外客人的Duty有优惠;做孟加拉文件,欧盟国家客人可享受Free Duty即国外客人零关税。
五.前提:国内出口商必须与国外进口商达成默契,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以作为出口商的押汇凭证,即国外进口商接受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付款条件,同时以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其清关文件,可以降低关税。
六.产品包装要求:不能有“中国制造”的标识,不能为“仿牌货”。外包装视地区不同,要求不同。纯中性包装在欧洲大多数国家都可以,而到美国的必须打上产地。(所出具C/O的国家)
七.出口埃及、伊朗的货物, 需要做CIQ, 这个CIQ比较难做, 通过香港或者马来西亚转口的方式,可以避免做CIQ。
|